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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体C1q测定试剂盒(免疫透射比浊法)
沪械注准20212400042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科福路265号
2021-01-18
2026-01-17
R1:磷酸盐缓冲液、聚乙二醇6000、EDTA-Na2 ;R2:磷酸盐缓冲液、聚乙二醇6000、EDTA-Na2、兔抗人补体C1q抗血清;C1q校准品:磷酸盐缓冲液、EDTA-Na2、C1q抗原、小牛血清基质;C1q质控品:磷酸盐缓冲液、EDTA-Na2、C1q抗原、小牛血清基质。
供医疗机构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样品中循环免疫复合物补体C1q的浓度,作辅助诊断用。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科福路265号
(1)R1 1×80mL,R2 1×20mL(2)R1 1×80mL,R2 1×20mL,C1q校准品1×0.5mL,C1q质控品1×0.5mL(3)R1 2×60mL,R2 2×15mL(4)R1 2×60mL,R2 2×15mL,C1q校准品1×0.5mL,C1q质控品1×0.5mL(5)R1 2×40mL,R2 1×20mL(6)R1 2×40mL,R2 1×20mL,C1q校准品1×0.5mL,C1q质控品1×0.5mL(7)R1 1×40mL,R2 1×10mL(8)R1 1×40mL,R2 1×10mL,C1q校准品1×0.5mL,C1q质控品1×0.5mL
2℃-8℃避光密封保存,有效期12个月。打开包装后未经污染的试剂在2℃-8℃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4天,发现试剂外观混浊应停止使用。校准品、质控品开瓶即可使用,首次开瓶后未使用完的校准、质控品不可继续使用。生产日期及有效期限见瓶标签及盒标签。
第二类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