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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防雾喉镜
浙甬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1060030号
2009-07-03
2013-07-02
防雾喉镜应消毒。防雾喉镜若采用环氧乙烷消毒,放置7d后,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mg/kg。柄部由ABS或聚丙烯塑料注塑而成。镜片由PC塑料片镀膜而成。
主要供临床作咽喉诊察用。
YZB/浙甬065-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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