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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类抗原15-3(CA15-3)定量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3400960号
天津市东丽开发区四纬路10号201
2012-07-20
2016-07-19
产品组成: CA15-3包被板、CA15-3酶结合物、CA15-3校准品、CA15-3质控品QcL、CA15-3质控品QcH、CA15-3样本稀释液、浓缩洗液、发光液A、发光液B、说明书、盖板膜。产品有效期:2-8℃下储存,效期自检定合格之日起12个月。
该产品用于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的CA15-3含量。
YZB/国 3048-2012
天津市东丽开发区四纬路10号201
96人份/盒,48人份/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