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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抗原15-3(CA15-3)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粤械注准20232402234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南环大道飞亚达钟表大厦1栋A10层-11层、12C,2栋1-5层(一照多址企业)
2023-12-29
2028-12-28
Ra:包被着抗癌抗原15-3抗体(小鼠)的超顺磁性磁珠,悬浮于磷酸盐缓冲液,含防腐剂。\\r\\nRb:磷酸盐缓冲液,含防腐剂,用于样本稀释。\\r\\nRd:癌抗原15-3抗体(小鼠)-吖啶酯标记物,溶于磷酸盐缓冲液,含防腐剂。\\r\\n校准品:含癌抗原15-3抗原的PBS缓冲液, 校准品溯源至深圳市科曼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选定的测量程序。\\r\\n质控品:含癌抗原15-3抗原的PBS缓冲液(接受范围见靶值单)。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血浆中癌抗原15-3(CA15-3)的含量,临床上用于乳腺癌治疗疗效及预后观察。不能作为恶性肿瘤早期诊断或确诊的依据,不宜用于普通人群的肿瘤筛查。
2024-01-03: 1、注册人住所由“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钟表基地飞亚达钟表大厦 2 栋 101 (一照多址企业)”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南环大道飞亚达钟表大厦1栋A10层-11层、12C,2栋1-5层(一照多址企业)”。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富利南路与芳园路交汇处瑞辉大厦 8 楼、4 楼北侧
1×100人份\\/盒、2×100人份\\/盒
无
第二类
本文件与“粤械注准20232402234”注册证共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