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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氨酸氨基肽酶(LAP)测定试剂盒(L-亮氨酸-p-硝基苯胺底物法)
京械注准20172400765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2021-10-18
2026-10-17
试剂盒由试剂(R)和质控品(选配)组成。 试剂(R):Tris缓冲液:100mM;L-亮氨酸-p-硝基苯胺:2mmolL; 质控品:2个水平冻干品,在牛血清中添加不同浓度的亮胺酸氨基肽酶,叠氮钠:0.09%;目标浓度范围:(25~60)UL和(40~80)UL。 注:质控品浓度具有批特异性,具体数值见瓶标签。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亮氨酸氨基肽酶(LAP )的含量。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1幢2层、6层、B1层、2幢
试剂(R):3×60mL。 质控品(选配):低水平1×5mL、2×5mL;高水平1×5mL、2×5mL。
在2℃~8℃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
第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