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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沪械注准20242400208
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189号
2024-06-26
2029-06-25
试剂1(R1):反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抗体包被的磁微粒,Tris缓冲液;试剂2(R2):碱性磷酸酶标记的反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抗原,酪蛋白水解物,Tris缓冲液,解离剂;定标品A、定标品B:反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抗原,去激素血清;质控品1、质控品2:反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抗原,去激素血清。试剂中含非反应成分防腐剂。
本试剂盒供医疗机构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的反三碘甲状腺原氨酸(rT3)含量,作辅助诊断用。
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701号
见附件.
未开封试剂盒,2~8℃储存,避免冷冻,有效期12个月。 开封后试剂盒,置于仪器内2~8℃保存,有效期28天。 生产日期、失效日期见试剂盒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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