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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甲状腺素测定试剂盒(电化学发光法)
湘械注准20252400520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街道麓松路682号主厂房101三楼
2025-06-16
2030-06-15
试剂盒由M试剂、RN试剂、T4校准品1和T4校准品2共四个组分组成,其主要成分如下:M试剂:包被T4结合物的磁珠,0.25 mg/mL;PBS缓冲液,pH值7.0;防腐剂。RN试剂:用于增强型电化学发光的电中性钌复合物(NRC)标记的T4 抗体(绵羊),0.1μg/mL;ANS(8-苯胺-1-萘磺酸),0.1 mg/mL;PBS 缓冲液,pH 值 7.0;防腐剂。T4 校准品 1:含有牛血清白蛋白的Tris缓冲液,含T4 抗原(化学合成),浓度约为30.00nmol/L;防腐剂。T4校准品2:含有牛血清白蛋白的Tris 缓冲液,含T4抗原(化学合成),浓度约为250.00 nmol/L;防腐剂。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总甲状腺素(T4)的浓度。临床上主要用于辅助评价甲状腺功能。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街道麓松路682号主厂房101三楼
25测试/盒、50测试/盒、100测试/盒
试剂盒于2~8°C环境下未开封密封保存时,可稳定保存6个月;试剂盒正立垂直摆放,切勿冷冻。开封后M试剂和RN试剂于2~8°C环境下可保存28天;校准品复溶后2~8°C条件下可保存72小时,在≤-20°C条件下可保存30天,可冻融一次。建议复溶后分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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