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2012年,通过《食品与药品管理局安全与创新法案》(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Safety and Innovation Act,FDASIA),美国国会授予FDA额外权限,在防范、探查和应对领域,以及提高供应链安全保障和完整性领域扩大授权。在授予的这些权限中,包括FDA与国外监管机构合作的明确授权,通过信息共享和认可对应监管机构的检查,使得FDA能够充分利用资源。
值得赞扬的是,中国正致力于以快速和令人印象深刻的方式加强其监管体系,美国FDA也与中国建立了牢固的关系。在所有层面,我们持续增进两国间的合作,包括在产业界,研发与学术机构,以及在我们的政府与监管机构之间。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 — 确保在中国生产并输往美国的产品是高品质的,对消费者安全、有效。 例如,2007年,美国卫生与人类服务部(the U.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HHS)与中国政府缔结了两项前所未有的协议,FDA属于HHS的下属机构,这两项协议正式标志在食品与饲料安全、药品与医疗器械安全合作与建立监管合作机制的新时代。
还有两国之间成功合作的其他多种方式。例如,2012年5月,FDA对超过100家网站采取执法行动,FDA事前已经认定这些网站向中国和美国顾客销售掺杂使假的食品添加剂和医药产品。FDA属下的刑事犯罪调查办公室(Office of Criminal Investigations,OCI) 对这些网站展开调查,并与中国的对应机构共享信息。OCI还向CFDA提供了开放源码互联网调查培训课程,我们双方继续以其他多种方式协同打击网络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