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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石井人民医院耳鼻喉动力系统等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12-09 | 浏览次数: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白云区石井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BYSJ-QX-14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石井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84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总价)

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像系统(DR)

1台(套)

130万元

CT 2.0MHU球管

1条(套)

24万元

耳鼻喉动力系统

1台(套)

30万元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的CT 2.0MHU球管、耳鼻喉动力系统为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余的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方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时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参考模版);

3、具有所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在广东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12月6日8时30分起至2014年12月25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6日上午9:30 时(注9: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2月26日上午9:30 时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4年12月8日至2014年12月12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张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人民医院项目负责人  黄先生

电话:

020-32315526

电话:

020-86402793

传真:

020-32315588

传真:

020-86402785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升平前街49号

邮编:

510610

邮编:

510430

开户行: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帐号:

7443-0201-8260-0216-969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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