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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安县医院电子胃镜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1-06 | 浏览次数: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文安县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BY2015-001        报送时间2015年1月5日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文安县医院

采购人地址:文安县城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孙科长  0316-523171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楼71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281312   87548810

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数字化X线机升级改造   投资约60万元

第二标段:电子胃镜电子结肠镜图像处理器免散瞳眼底照相机、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采购安装   投资约320万元

供货及安装地点:河北省文安县医院

供货及安装期:中标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并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规范

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合法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第一标段

(一)生产厂家投标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经销商投标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生产厂家针对无线平板探测器的授权;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生产厂家针对无线平板探测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标段

(一)生产厂家投标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经销商投标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生产厂家授权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相应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除外),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楼710-1室—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自行购买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27日北京时间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5年1月27日北京时间9时00分

开标地点: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段天天      0311-89281312  87548810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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