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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该局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取缔与规范相结合”的原则,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在农村、城乡 接合部、城中村、居民区、校园周边、车站、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等无证无照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重点对各种药品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经营活 动进行严厉查处,对出租、出借许可证,为他人提供票据和其他批准证明文件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注重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线人”、协管人员以 及群众的力量,从加强管理、严加保密、快速反应、落实奖励等方面激发群众举报投诉的积极性。
对广告中利用专家、患者形象证明疗效和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等内容进行监测记录。与伊犁州、伊宁市、四师新闻媒体签署不发布药械保化广 告承诺书。对经销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产品的单位进行了诫勉谈话,签署不销售广告产品承诺书,将其纳入药品经营企业诚信评价,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虚假药 品、医疗广告的发布。
2015年,该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涉及药品、医疗器械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通过厂家代表租借柜台、办事处、咨询活动、展示会等方式,从事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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