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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查处假“美瞳”销售点
发布日期:2015-02-02 | 浏览次数:
       针对近期群众反映的违法销售“美瞳”及产品质量问题,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治理非法销售“美瞳”产品的专项检查。

       1月29日,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处、稽查支队对道里区透笼批发市场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分别在2家商铺发现了正在销售的 “美瞳”和大量准备粘贴在外包装上的标签以及眼镜护理液。经初步查证,2家商铺并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的标签也是自行粘贴的。执法人员对现 场发现的“美瞳”、标签及护理液依法进行了查封扣押。经初步统计,被查扣的“美瞳”达1万余只,护理液100多瓶。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以上2家商铺的行为涉嫌无证销售未经注册的Ⅲ类医疗器械。经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将依法进行处理。

       据介绍,“美瞳”,学名为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直接接触角膜,按照风险类别较高的Ⅲ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在上市前需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方 可生产,具备Ⅲ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企业方可销售。在一些小商品批发市场存在无证销售“美瞳”的现象,由于未经许可,其销售的“美瞳”的安全性、有效性没 有保障,配戴此类产品容易引起眼部炎症、角膜病变等并发症。

       据悉,下一步,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对“美瞳”的监管,打击违法行为,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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