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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全自动血气分析仪等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2-12 | 浏览次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请点击下载),公示期间为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2月17日五个工作日。
 
1.    项目编号:0724-1501D28N0220
 
2.    项目名称: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3.    招标设备名称、数量及交货时间、地点
 
(1)项目标的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1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1

人民币115 万元

2

全自动血气分析仪

1

 

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预算金额,将导致投标无效。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标的类别:货物类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

 

3)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

5)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6)所投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6.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3月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网购或邮购方式需要收取50元快递费),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网购或邮购方式应先传真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附参考模板)(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
 
电话:020-37652392
 
传真:020-37652396
 
联系人:吴小姐
 
(2)邮购(电汇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    号:120905690610808
 
电话:020-37652392
 
传真:020-37652396
 
联系人:吴小姐
 
(3)网购
 
网购招标文件,只适用于本公司会员(非会员,请登录,注册会员资格)。会员网购招标文件请登录,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站,填写订单并成功支付款项。
 
电话:020-87768198-208/218
 
传真:020-37658093
 
联系人:张小姐、曾小姐
 
注: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或“网购”方式购买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7.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8.    招标文件质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    投标文件必须附有金额为¥11,028.00(人民币壹万壹仟零贰拾捌元整)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3月3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14 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3号会议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10.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3日14:00~14:30(北京时间)
 
1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3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12.  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3号会议室
 
13.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4.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公司,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15.   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    话:(8620)87768198-818/180/833
 
传    真:(8620)87768283
 
联系人:郭春曦、陈健、夏文
 
16.   采购人: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35号
 
联系人:伍科
 
电话:(020)81346589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5)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6)所投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6.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3月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网购或邮购方式需要收取50元快递费),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网购或邮购方式应先传真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附参考模板)(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
 
电话:020-37652392
 
传真:020-37652396
 
联系人:吴小姐
 
(2)邮购(电汇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    号:120905690610808
 
电话:020-37652392
 
传真:020-37652396
 
联系人:吴小姐
 
(3)网购
 
网购招标文件,只适用于本公司会员(非会员,请登录,注册会员资格)。会员网购招标文件请登录,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站,填写订单并成功支付款项。
 
电话:020-87768198-208/218
 
传真:020-37658093
 
联系人:张小姐、曾小姐
 
注: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或“网购”方式购买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7.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8.    招标文件质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    投标文件必须附有金额为¥11,028.00(人民币壹万壹仟零贰拾捌元整)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3月3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14 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3号会议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10.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3日14:00~14:30(北京时间)
 
1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3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12.  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3号会议室
 
13.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4.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公司,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15.   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    话:(8620)87768198-818/180/833
 
传    真:(8620)87768283
 
联系人:郭春曦、陈健、夏文
 
16.   采购人: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35号
 
联系人:伍科
 
电话:(020)81346589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5)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6)所投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6.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3月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网购或邮购方式需要收取50元快递费),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网购或邮购方式应先传真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附参考模板)(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
 
电话:020-37652392
 
传真:020-37652396
 
联系人:吴小姐
 
(2)邮购(电汇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    号:120905690610808
 
电话:020-37652392
 
传真:020-37652396
 
联系人:吴小姐
 
(3)网购
 
网购招标文件,只适用于本公司会员(非会员,请登录,注册会员资格)。会员网购招标文件请登录,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站,填写订单并成功支付款项。
 
电话:020-87768198-208/218
 
传真:020-37658093
 
联系人:张小姐、曾小姐
 
注: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或“网购”方式购买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7.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8.    招标文件质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    投标文件必须附有金额为¥11,028.00(人民币壹万壹仟零贰拾捌元整)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3月3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14 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3号会议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10.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3日14:00~14:30(北京时间)
 
1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3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12.  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3号会议室
 
13.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4.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公司,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15.   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    话:(8620)87768198-818/180/833
 
传    真:(8620)87768283
 
联系人:郭春曦、陈健、夏文
 
16.   采购人: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35号
 
联系人:伍科
 
电话:(020)81346589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5)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6)所投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6.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3月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网购或邮购方式需要收取50元快递费),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网购或邮购方式应先传真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附参考模板)(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
 
电话:020-37652392
 
传真:020-37652396
 
联系人:吴小姐
 
(2)邮购(电汇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    号:120905690610808
 
电话:020-37652392
 
传真:020-37652396
 
联系人:吴小姐
 
(3)网购
 
网购招标文件,只适用于本公司会员(非会员,请登录,注册会员资格)。会员网购招标文件请登录,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站,填写订单并成功支付款项。
 
电话:020-87768198-208/218
 
传真:020-37658093
 
联系人:张小姐、曾小姐
 
注: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或“网购”方式购买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7.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8.    招标文件质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    投标文件必须附有金额为¥11,028.00(人民币壹万壹仟零贰拾捌元整)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3月3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14 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3号会议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10.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3日14:00~14:30(北京时间)
 
1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3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12.  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3号会议室
 
13.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4.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公司,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15.   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    话:(8620)87768198-818/180/833
 
传    真:(8620)87768283
 
联系人:郭春曦、陈健、夏文
 
16.   采购人: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35号
 
联系人:伍科
 
电话:(020)81346589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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