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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县正兴镇卫生院生化分析仪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5-03-09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景谷县正兴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诚邀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中盈(分)招字2015028
 
2、采购内容:生化分析仪1台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如为生产厂商参加,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3如为经销商参加,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4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报价的项目除外);
 
3.5谈判申请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加100元邮寄费,招标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前须填写《谈判文件出售登记表》。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应出示以下证件:
 
4.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4、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5、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3月5日至2015年3月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 时至12:00 时,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7、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3月13日09:30(北京时间)。
 
8、谈判开始时间:2015年3月13日09:30(北京时间)。
 
9、谈判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景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谷县住建局一楼)。
 
10、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11、供应商在参加谈判前务必认真阅读本谈判文件全部内容;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发布。
 
采购人:景谷县正兴镇卫生院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879-5222254
 
地  址:景谷县正兴镇卫生院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盈(普洱)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师
 
联系电话:0879-2143621            传  真:0879-2143621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邮政  编码:6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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