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5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对我市部分医疗机构的重点在用医疗设备,开始进行监督抽验工作。
依据《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及《辽宁省2011年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计划》的安排,确定此次抽验为监督性抽验,对鞍山地区的医疗机构在用设备抽验范围确定为超声设备、多参数监护仪及CT。根据设备使用年限、使用频次来确定抽检对象,以确保使用年限较长、使用频次较高的该类产品具有安全性、有效性。抽验结束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将根据抽验结果,发布监督抽验质量公告。idxdy0003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