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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医疗器械产品标准预评价工作质量
发布日期:2011-03-07 |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器械产品标准预评价工作质量,近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对医疗器械产品标准预评价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省局负责全省医疗器械产品标准预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察;省医疗器械检验所负责对提交本机构拟申请注册检验的医疗器械产品标准进行预评价;省局药品认证审评中心对提交注册技术审评的注册产品标准及标准预评价意见进行审评。

职责的明确及标准预评价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强化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批过程中对产品标准的论证,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注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医疗器械技术支撑体系的作用,不断提高注册审评审批质量。idxdy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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