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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节前2号消费警示,购买药品、保健食品谨防被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时应到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或商场购买,同时要保存好正式票据,以利维权。
一、切勿轻信虚假宣传。不法分子通过各种媒介或举办免费体检、免费义诊、专家讲座、推介会等形式虚构、夸大所售产品功效,诱导消费者。
二、切记从合法渠道、正规场所购买。消费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时应到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或商场购买,同时要保存好正式票据,以利维权。
三、互联网购药需警惕。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药前,应当甄别网站是否具有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的资质。
四、药品不同于普通商品,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前应尽量遵循医生指导意见。同时,注意区分药品、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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