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5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病理标本子母袋,批准文号:鲁烟械备20210028号,是医疗器械招商企业山东健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招商产品,病理标本子母袋详情可进入》》
【适用范围】
病理标本子母袋适用于固定、保存、运送取自人体的组织,仅用于体外分析检测,不用于治疗。
【使用说明】
1、确认湿度卡正常的情况下(湿度60%以下),打开外包装袋(套袋)。
2、拉动子袋封口拉链打开袋体,将人体标本放入袋体内,双手合掌,排挤出子袋内多余空气,关闭双密封拉链。
3、I型:打开子母袋连接处拉链使标本掉入母袋即可;取标本时,提高母袋,关闭子母袋连接处拉链至80%,将袋子正过来,捏住子袋上缘,使液体回流至母袋后完全关闭拉链,打开子袋拉链,取出标本,关闭拉链。
II型:挤爆子母袋之间的连接处,提高母袋高度,使袋体内组织固定液在重力下流进入子袋即可;取标本时,提高子袋高度,使液体回流母袋,打开子袋拉链,取出标本,关闭拉链。
4、建议病理科取出标本后,产品按医疗废液及垃圾处理。
【注意事项】
1、禁止冷冻,限一次性使用,仅用于体外分析检测,不用于治疗。
2、采自不超过30分钟的新鲜人体标本。
现在,病理标本子母袋正在东方医疗器械网诚信招商,诚邀各地医疗器械代理商加盟代理!
如果你对病理标本子母袋有代理的意愿,可在下方留言,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与您联系。山东健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更多招商产品请进入》》
山东健泽
0535-6023897,13356383280,13589856361,18663888996
19953582867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