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6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1:直肠使用,严禁口服。
2、如果外包装破损,请勿使用。
3、使用过程中有少量胶状物流出属正常现象。
4、环境温度超过30℃,该产品会软化,需冷藏后使用(如置冰箱或固化后使用)。
5、请勿放置于儿童可接触的地方。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