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4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1.治疗期间和修复期内禁盆浴、性交和阴道冲洗;禁食辛辣刺激性食物,并注意外阴卫生。
2.未孕又未采取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要在月经干净后未同房的情况下开始治疗,治疗期间不可同房。
3.不要在治疗的同一时刻使用内置药物。
4.当患者出现腹痛、腹胀等不适时,立即停止使用。
5.不可将手柄软管打结缠绕,以免损坏治疗仪。
6.治疗仪属于电子产品,机箱内部严禁滴溅药液等液体。
7.冲洗液因使用无杂质的水源,且应避免水桶内有杂质,否则会对设备的部件造成损坏。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