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6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1.牙医专用。
2.避免小孩接触。
3.避免与皮肤和眼睛接触,如意外接触皮肤粘膜和眼睛,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如有不适请寻求医生帮助。
4.严禁过期使用,禁止冷冻,室内环境下使用。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