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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火灸适用有哪些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3-08-10 | 浏览次数:

1、施灸结束后,请将燃烧过的灸柱及灰烬投掷入盛水容器或阻燃烟灰缸中。切勿将灸柱直接扔在垃圾桶内,以免引起火灾.

2、急症及危重症病人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不宜使用本品,急性扭伤在24小时以内局部肿胀明显者、及其他外伤有皮肤破损或红肿者不宜使用本品,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皮肤感觉障碍或迟纯者应慎用本品,以免不能及时调节温度产生皮肤损伤

4、在常规施灸操作下,部分人灸后在施灸部位会出现起水疯现象,传统称“灸疮”属灸疗中的机体正常反应。出现水疤后,应密切观察,小点状水瘤一般无需处理即可自行痊愈消失,较大水需进行外科处理,以防感染,在夏天及炎热地区施灸,应控制施灸温度和时间,以避免水疯产生。水疯痊愈后有可能留下皮肤疤痕。

5、面部、眼部、乳头等敏感部位应慎用本品,如需使用应控制施灸温度及施灸时间,以避免出现水疤。

6、发热性疾病或其他疾病伴发热症状,如疼痛伴发热及月经量过多伴有烦热者,不宜施灸,或在医生指导下施灸

7、如需在有毛发处使用本品施灸,应先剃除手发,然后使用,或用其他方式固定使用。

8、施灸后应避风寒,建议饮用约300毫升温水,长时间施灸应避免烈酒、浓茶及咖啡等兴奋性较强的饮品。

9、施灸后,若无皮肤水疮,则不影响正常洗澡或游泳等活动。

10、施灸过程中偶见头晕眼花、恶心、颜面苍白、胸闷出汗、发冷、其至晕倒等情况,属晕灸现象。此时,应立即停灸,让病人平卧、饮温开水、休息片刻多可缓解。此症状多为初次施灸,空腹疲劳、恐惧、体弱、空腹疲劳姿势不当等原因所致。

11、施灸剂量应逐渐增加。初灸时或身体虚弱者。每次不宜施灸时间过长,穴位过多。每次选1-2个穴位,每次20分钟左右为宜。每施日1到2次为宜。身体适应后,可逐渐增加施灸剂量。

12、施灸过程中禁止剧烈运动和晃动。

13、皮肤过敏者慎用本品,确需使用请在医生指导下施灸,如施灸过程中出现皮肤过敏请立即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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