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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患有严重心、肺疾病者禁用熏蒸。
老年体弱者及大病初愈者,熏蒸时间不宜过长,温度不宜过高。
孕妇、月经期女性、皮肤病患者、出血性疾病患者等应避免使用熏蒸舱。
个人状态:
空腹或饱餐后不宜立即进行熏蒸。
过饥或过饱时,应适当进食或休息后再进行熏蒸。
温度控制:
熏蒸温度应适宜,避免过热导致烫伤。
根据个人感受调整温度,以皮肤感觉温热舒适为宜。
时间控制:
熏蒸时间不宜过长,一般建议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应根据医嘱和个人适应度调整。
观察反应:
在熏蒸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如出现头晕、恶心、皮肤过敏等症状,应立即停止熏蒸。
防寒保暖:
熏蒸后,患者应避免立即吹风或减衣,以防受凉感冒。
补充水分:
熏蒸过程中和结束后,应适量补充水分,以温热水为宜。
皮肤护理:
对于皮肤敏感者,应特别注意观察皮肤状况,如有水泡、过敏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慢性病患者:
有高血压、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患者,熏蒸前后应监测生命体征,以防病情变化。
操作规范:
非专业人员禁止操作熏蒸舱。
熏蒸治疗前应排除禁忌症,并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
设备维护:
定期检查和维护熏蒸舱,确保其正常运行。
个人卫生:
使用一次性内裤或自备内裤,保持个人卫生。
环境要求:
熏蒸时室温不应低于20℃,保持环境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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