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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稽查局召开会议,对全国18个发布严重违法医疗器械广告的企业进行行政告诫。
根据医疗器械违法广告监测情况,食药监总局稽查局从2013年度刊播严重违法广告2014年第一季度仍继续刊播,且次数较高的违法广告中,筛选出违法情节严重的20个医疗器械产品,涉及18家企业。
这些产品和企业擅自发布未经审批或篡改审批内容的违法广告;夸大产品功效和适用范围;利用医疗科研院所名义或以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做功效证明进行虚假宣传等。这些广告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后,企业仍继续发布严重违法医疗器械广告,性质极其恶劣。
食药监总局决定对18家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企业进行行政告诫,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宣布撤销其广告批准文号。食药监总局将加大对上述医疗器械违法广告的跟踪监测,一经发现其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将对该产品采取全国停销限期整改措施。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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