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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口腔激光治疗仪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4-10-29 | 浏览次数: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委托,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口腔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LNZC20141000059)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口腔激光治疗仪(半导体激光牙科机)

 

  注:本项目为1个项目包,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采购内容需全投,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厂(商)家。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提供代理产品,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报名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5楼西侧)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企业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6)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7)制造厂商授权。

 

  (以上材料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0月28日-2014年11月3日(每日8: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如需邮购另加50元,文件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1月4日14:0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机关楼(8号楼)2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保证开标前有效到位。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5楼)

 

  项目联系人:张丹

 

  联系电话:024-22733398

 

  传真:024-22722158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22020100100004082

 

  邮箱地址:wxzb200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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