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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食药监局出台政策重点监管18种医疗器械
发布日期:2014-11-20 | 浏览次数:
    为加强使用环节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有效,11月18日,记者获悉,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近出台了《江西省在用医疗器械(设备类)重点监管品种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将18种在用医疗器械(设备类)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目录》将血液透析设备、B型超声诊断设备、医用诊断X射线机、高频手术设备、单道和多道心电图机婴儿培养箱、呼吸设备、呼吸麻醉设备、多参数监护仪医用ct、自动/半自动生化分析仪手术无影灯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医用电子血压计、电动牵引床、食管窥镜、牙科综合治疗机共18种在用医疗器械(设备类)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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