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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人民医院数字化胃肠机等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11-21 | 浏览次数:
采购项目编号:2014HMA-250号
 
呼玛县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呼玛县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呼玛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呼玛县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型号

1

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

1

HY-45DR

2

数字化胃肠机

1

HY-650AT2

3

高频移动式C型臂X射线机

1

KP5000B

4

医学专用显示器

1

巨鲨-M31

 

1.3采购范围:采购及服务设备和软件的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支持与服务等工作,并对所提供的设备、软件及其所构成的系统总体质量负责,详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

 

1.4技术参数及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招标设备一览表”。

 

1.5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20.50万元。

 

1.6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9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1.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拟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医疗器械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要求有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为500万元及以上。
 
2.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3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供应商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安装、培训、检测、售后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
 
2.4参加投标的代表如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身份证明。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于2014年11月 21日至2014年11月25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到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黑河市环城东路1号)报名并购 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采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为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黑河市环城东路1号)。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采购人联系。

 

6、本公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呼玛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曹郑

 

电       话:15904579292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美娟

 

联系电  话:13845690280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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