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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人民医院进口超声乳化仪等一批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11-24 | 浏览次数:

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连州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已通过相关专家人员论证,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2014-HLZJ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州市人民医院超声乳化仪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玖拾贰万捌仟元整(¥2,928,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或配置

技术参数

单位

单价

(元)

采购

数量

预算金额

(元)

A包

超声乳化仪

详见技术参数表

63.8万

1

63.8万

B包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详见技术参数表

229万

1

229万

 

备注:详细服务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投标人必须为国内合法运营的独立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5.3、投标人必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4、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 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 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5.5、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或税务)部门盖章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在社保(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 单位名称、人员及参保信息、核查网址、电子专用章和打印日期等,且在有效期内),参保时间为2014年7月份或之后。

 

5.6、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5.7、投标人必须具有包含所投医疗设备许可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8、投标人若非所投设备全自动尿液分析仪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有所投设备全自动尿液分析仪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若为所投设备代理商的,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5.9、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进行投标。

 

六、公示期及相关媒体:

 

6.1、本项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4年11月22 日起至2014年11月28 日止。

 

6.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法定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清远市政府采购网、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网。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22日至2014年11月2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经年审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6)投标人必须具有包含所投医疗设备许可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7)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私章。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须提交以上所有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核对无误后,并交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A4格式,再复印无效)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
 
【须提交以上所有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核对无误后,并交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A4格式,再复印无效)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
 
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元整,售后不退。
 
八、缴纳投标保证金:
 
1.截止时间:2014年12月5日17时30分(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
 
2.金额:A包人民币陆仟叁佰捌拾元整(¥6380.00元)。
 
B包人民币贰万贰仟玖佰元整(¥22900.00元)。
 
3.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北江支行;
 
开户名: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2018020919200043614;
 
说  明:转账、汇款时请注明“2014-HLZJ011投标保证金/A包项目或B包项目”字样。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
 
1. 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2日10时00分。(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2.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2日10时00分。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十二、联系信息: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连州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63-6612055;
 
邮政编码:513400。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办公电话:0763-3861963(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周六上午8:00~12:00;
 
传真号码:0763-3861963;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9层A04号;
 
邮政编码:511500。
 
3. 监管部门信息:
 
名  称:连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763-6601660。
 
注:1. 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均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2. 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3. 本项目接受进口的超声乳化仪、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参加投标。
 
4.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之“第三部分政府采购规范文本”之“第三章质疑投诉文本”之“一、质疑函”的格式和有关质疑的规定进行。质疑函应当署名,若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若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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