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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人工晶体等五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5 | 浏览次数:

正文:

各相关单位:

现转发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工晶体等五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吉医保办〔2024〕11号),定于2024年5月10日正式执行人工晶体、运动医学、通用介入、神经外科、骨科创伤等五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中选产品挂网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及时做好库存清理,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及时建立配送关系,完成三方协议签订工作。请相关单位做好执行前各项准备工作,按时执行。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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