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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人工关节和骨科创伤等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30 | 浏览次数:

正文:

各县(市、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市直公立医疗机构:

我省参加的国家组织人工关节接续、京津冀“3+N”联盟骨科创伤等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首年采购期已于9月19日结束,为做好上述两类医用耗材第二年采购和使用工作,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人工关节和骨科创伤等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粤医保函〔2025〕20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县(市、区)医保局及时将执行文件传达至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督促医疗机构做好下一年的采购需求量确认及合同签订工作,做好辖区内医疗机构相关中选产品采购使用情况的监测,掌握进度,督促医疗机构采购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

二、采购周期:第二采购年自2025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19日。自2025年9月20日起医疗机构中选产品的采购量一并纳入第二年度协议量统计。

三、市医保中心要做好中选产品采购使用情况的监测,掌握进度,督促医疗机构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

四、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协议期内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并根据采购协议约定,在协议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要严格执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医疗机构要及时与企业结清货款,结清货款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五、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和相关部门反映。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28日


 附件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人工关节和骨科创伤等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国家组织人工关节接续采购医疗机构第二年协议采购量(韶关).xlsx

  附件3: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机构第二年协议采购量(韶关).xlsx

  附件4: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相关产品清单.xlsx

  附件5-1: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产品清单.xlsx

  附件5-2: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产品清单.xlsx

  附件5-3: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产品清单.xlsx

  附件5-4: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产品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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