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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迁移时间:7月11日00:00起
2、基础信息申报、维护时间:7月11日-暂无
正文: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及相关耗材(以下简称:新冠检测试剂)供应保障工作,统一医用耗材采购数据上传通道,现将新冠检测试剂采购模块迁移至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系统(以下简称:耗材采购系统),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迁移范围新冠检测试剂基础信息申报、维护更新以及采购交易功能。
二、迁移时间2022年7月11日00:00起正式迁移至耗材采购系统(http://61.243.4.248:8031/),原药品交易系统中试剂采购采购模块同步停用。
三、其他有关事项(一)采购账号的领取使用1.医疗机构:已有耗材采购账号的医疗机构使用原耗材采购账号登录耗材采购系统,原试剂采购账号(xx_03账号)不再使用,医疗机构可在药品交易系统--【试剂交易】中查询原耗材采购账号信息;没有耗材采购账号的医疗机构,原试剂采购账号(xx_03账号)作为耗材采购账号,医疗机构可在药品交易系统--【试剂交易】中查询账号信息和初始密码,并登录耗材系统重置密码及绑定密保邮箱。
2.生产经营企业:已注册耗材账号的生产经营企业直接使用原耗材CA登录耗材采购系统,原试剂CA可绑定为子CA使用;未注册耗材账号的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原试剂CA登录耗材采购系统,登录前须先在系统登录页面绑定CA。
(二)基础信息的申报、维护2022年7月11日起,新申报的新冠检测试剂企业信息、产品信息通过耗材采购系统--【基础库】提交。
原已审核通过的产品信息、企业信息无需重复申报;原审核不通过的产品信息、企业信息请在耗材采购系统重新申报。需维护更新的可通过【信息变更】提交。
(三)配送关系的搭建原已搭建配送关系的产品医疗机构可直接下单采购,无需重新搭建配送关系。需新增配送关系的可在耗材采购系统直接新增。
(四)未完成订单的处理原药品交易系统试剂采购模块中未完成的订单须在7月15日前完成配送、入库操作。2022年7月11日起,药品交易系统试剂采购采购模块中不可提交新的订单。
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7月8日
(咨询电话:0851-8597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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