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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周期内续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7 | 浏览次数:

摘要:

1、购销协议签订:1月18日9:00-2月6日17:00

2、非中选产品填报全国最低价时间:1月18日9:00-2月1日16:00

3、配送关系调整时间:1月18日-2月6日

4、联系地址: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三楼服务大厅医用耗材采购科(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

5、联系电话:0571-86401857

正文:

各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文件(GH-HD2022-2)》、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中选结果的公告》,现就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周期内续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机构范围

参加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

(二)产品范围

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中选产品(详见附件1)。

二、采购协议周期

本次采购协议周期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工作内容

(一)产品挂网

1.增补产品挂网

冠脉支架集采增补产品按照27位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的中选价格在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挂网,企业无需另行申报。

2.非中选产品挂网

非中选产品(详见附件2)按照27位医用医保耗材编码在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挂网,企业须在招采子系统内填报全国历史最低采购价格(以下简称全国最低价),非中选产品按不高于该产品全国最低价挂网,未填报全国最低价的产品视为不挂网。

企业填报路径:资质库管理-耗材产品管理-价格申报。

(二)网上签订购销协议

请各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通过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https://zhyb.ybj.zj.gov.cn/#/Index)签订本次集中带量采购购销协议。

协议期内,医疗机构若提前完成当期约定采购量,中选企业继续按照中选价格供应,直至协议期满。

医疗机构签订路径:耗材交易管理-带量采购管理-合同管理。

企业签订路径:耗材交易结算-合同签订。

(三)配送关系调整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配送关系按照心脏(冠状动脉)介入类配送关系数量管理,如相关企业需调整该类别配送关系,可在规定时间内在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中操作配送关系变更(具体操作见附件3),此次变更不占用一年一次的配送变更。无需调整配送关系的企业,无需操作。

四、时间安排

(一)购销协议签订:2024年1月18日9时至2月6日17时。

(二)非中选产品填报全国最低价:2024年1月18日9时至2月1日16时。

(三)配送关系调整时间:2024年2月6日截止。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三楼服务大厅医用耗材采购科(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

联系电话:0571-86401857。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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