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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医类针具医用耗材历史采购量及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10 | 浏览次数:

正文:

内药采中心字〔2025〕204号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联采办《关于开展中医类针具医用耗材医疗机构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现开展中医类针具医用耗材历史采购量和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范围

(一)皮内针,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5位为C13020117900001的产品。

(二)针灸针,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5位为C13020117900002的产品。

(三)刃针,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5位为C13020117900003的产品。

(四)梅花针,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5位为C13020117900004的产品。

二、填报主体

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

三、填报内容

各医疗机构填报本单位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各采购品种的品种类别、品牌、采购金额、历史采购总量,并根据采购品种历史采购总量填报未来一年采购需求量,采购需求总量原则上不低于历史采购总量的80%,若低于80%,需在系统内注明原因。

四、填报方式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历史采购量和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广西)”模块开展(网址https://ybwt.ybj.gxzf.gov.cn/web/hallEnter/#/unitLogin)。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管理端:https://docs.qq.com/doc/DVXpvdEN1R3ZkUXNt,医疗机构端:https://docs.qq.com/doc/DVW9wU0ZqRXZKQWh2)。各盟市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账号由自治区统一发放,医疗机构密码重置由各盟市医保部门负责,新增医疗机构账号,由各盟市医保部门汇总后报自治区药采中心处理。

五、时间安排

医疗机构填报时间:2025年10月9日—10月21日。

医保部门审核时间:2025年10月9日-10月22日。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盟市医保部门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数据填报工作,核对、检查并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填报相关数据。

(二)各盟市医保部门应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采购数据等“带量不实”问题。

(三)相关医疗机构要按要求做好数据填报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后,需上传由本单位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双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医疗机构填报数据汇总表》。

咨询电话:0471-4907213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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