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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执行天津高线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2 | 浏览次数: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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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在长部省属医院,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整改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3〕114号)要求,我省将按照天津发布的非中选产品目录和非中选产品高线价格对湖南省医药集采平台挂网的人工关节、骨科脊柱类耗材非中选产品限价挂网(同一产品在不同系统中有多个高线价的取最低值限价)。不接受挂网限价的非中选产品于8月31日暂停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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