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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医疗保障局转发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通用介入类、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落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9 | 浏览次数:

摘要:

购销合同签订时间:4月18日-4月29日

正文: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涠洲岛旅游区民生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通用介入类、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落地工作的通知》(桂药采办发〔202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医保部门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落实部门责任,切实做好通用介入类、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落地工作。

二、请各参采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落实采购主体责任,于2024年4月29日前登录招采子系统,完成购销合同签订工作,在执行日前做好有关品种的清库、备货工作,及时开展采购,并做好相关宣传引导工作。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须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产品,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

北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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