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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试剂挂网申报主体变更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5-10-09 | 浏览次数:

正文:

事项名称:

医用耗材/试剂挂网申报主体变更

设定依据:

《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产品挂网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52号)。

申请条件:

企业自主决定。

办理材料:

1.国产产品申报企业变更,只能申请变更为集团总公司或下属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公司,变更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控股关系证明等)。

2.进口产品申报企业变更,需提供注册人、备案人出具的代理协议。

注意事项:若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向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提出申请,待公布后由子系统同步更新,再到子系统发起申报主体变更。

办理流程:

1.使用平台账号单位登录(https://ybwt.ybj.gxzf.gov.cn/web/hallEnter/#/Index),未有账号的请注册单位账号。

2.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子系统:招采业务服务—招采系统—耗材招标管理/试剂招标管理—产品申报管理—企业变更挂网—申报变更(添加需要变更的数据信息)—编辑—变更内容(勾选)—提交。

3.“待审核”状态下可以随时撤回修改,“审核中”、“审核通过”状态下如需撤回修改请提交申诉。

办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随时

办理地点:

线上办理

联系电话:

0771-33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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