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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示时间:4月15日-4月21日
联系方式:监督管理和价格监测科,0571-81053391
联系地址:省行政中心三号院16号楼1楼(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0号)
正文:
各相关医疗机构、配送企业、投标人:
根据国家药监局2025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注销脊柱内固定系统等12个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公告》(2025年第33号)。经核查,对后房型PMMA人工晶状体等产品拟暂停平台在线交易(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监督管理和价格监测科,0571-81053391。
联系地址:省行政中心三号院16号楼1楼(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0号)。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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