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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兵团2023年第三批新冠病毒诊疗药品、医用耗材挂网申投诉处理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14 | 浏览次数:

摘要:

1、公示及异议时间:4月14日-4月18日

正文:

各相关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分类挂网采购工作细则(暂行)》和《关于开展自治区、兵团阳光挂网和新冠病毒诊疗药耗紧急挂网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

《关于兵团2023年第三批新冠病毒诊疗药品、医用耗材挂网结果的公示》结果,目前已完成药品、医用耗材相关企业信息、产品价格等信息申投诉的处理工作,现将2023年第三批新冠病毒诊疗药品、医用耗材挂网申投诉处理结果的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8日。

二、公示内容

2023年第三批新冠病毒诊疗药品、医用耗材挂网申投诉处理结果(详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企业阳光挂网相关信息的申投诉材料只可提交一次,原则上对此次公示的申投诉信息不再做二次处理。

投诉系长期行为,如对有关产品质疑,可在招采子系统阳光挂网管理“挂网目录投诉”模块中提交投诉申请。

兵团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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