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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关于公示2023年医用耗材第四批审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7 | 浏览次数:

摘要:

1、公示及异议时间:4月28日9:00-5月5日17:00

正文:

各有关单位:

按照分批审核、分批上线的原则,现将2023年医用耗材第四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结果公示清单

本次公示的数据是截至2023年4月25日在招采子系统上申报的医用耗材产品信息。审核结果公示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从2023年4月28日9:00起至2023年5月5日17:00止。

三、申(投)诉方式

(一)企业登陆招采子系统选择“耗材招标管理→生产代理企业业务流程指引→企业耗材挂网申报→对公示产品申投诉”栏进行申(投)诉内容的维护,并提供真实、有效、清晰材料,上传文件为PDF格式,加盖企业鲜章上传,涉及价格申(投)诉的,须提供在相应省级采购平台的中标/挂网价格页面截图,一律不接收纸质申(投)诉材料。

(二)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企业,须在公示期内完成申(投)诉的提交。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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