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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点医疗机构切换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开展交易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31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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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前卫医院、吉林省肿瘤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 床医院及其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配送)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升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 支持服务医药价格改革与管理的意见》(医保发〔2022〕1号)等 文件要求,我省自6月3日24时起,启动使用国家医保药品和医 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试运行工作, 为保证试运行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运行时间安排

2024年6月3日24时起。

二、试运行范围

(一)机构范围。3家试点医疗机构及其涉及的药品和医用 耗材生产经营(配送)企业(详见附件)。

(二)产品范围。3家试点医疗机构在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采购的全部药品和医用耗材(不包括组套采购的耗材)。

三、试运行工作要求

(一)医疗机构。试运行期间,试点医疗机构登陆医保招采 子系统,核验院内药品目录及对应配送关系、采购价格等信息, 确保与原平台信息保持一致。如发现产品信息错漏数据,及时反 馈,统一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置。试点医疗机构在医保招采子系统上线前可根据各自实际适 量备货,避免平台切换期间订单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影响采购供应 工作开展。试运行期间试点医疗机构应当在医保招采子系统采购 药品,未完结的在途订单,请及时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收 货入库等相关工作。

(二)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与经营(配送)企业。 一是数据 核验。生产经营(配送)企业系统试运行期间登陆医保招采子系 统,分别核验本企业挂网产品配送关系的准确性,如发现产品信 息错漏数据,及时反馈,统一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置。二是开展医 保编码匹配工作。已取得国家医保统一编码的,应在医保招采子 系统“挂网产品对码维护”中进行核对校验,确保无误。

四、注意事项

(一)试点医疗机构提前做好库存评估和备货工作,如医保 招采子系统不能满足采购交易时,及时反馈信息,可在原省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交易,确保临床需求,切勿同时在两个系 统重复下单。

(二)无国家医保统一编码的挂网产品,请相关企业及时在 国家医疗保障局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网址:https://code.nhsa.gov.cn) 中申报挂网产品医保编码,尽快对码工作。

(三)还未在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上服务大厅进行注册认证的企业,应尽快完成系统账号注册认证,确保试点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

(四)试点医疗机构未完结在途订单,请及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收货入库等相关工作。

(五)产品信息变更、申报挂网、体外诊断试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省级统 一 结算和两票制界定等其他业务继续在原平台开展。

五、 问题反馈

医疗机构、生产和配送企业可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 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首页“帮助文档”下载“信息反馈 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jlszczxy0163.com

其他反馈渠道:平台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0575961,0431-80690690,0431-80690691;

生产企业QQ 群:811781996

配送企业QQ 群:758054123

医疗机构 QQ 群:81068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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