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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吉林省前卫医院、吉林省肿瘤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 床医院及其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配送)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升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 支持服务医药价格改革与管理的意见》(医保发〔2022〕1号)等 文件要求,我省自6月3日24时起,启动使用国家医保药品和医 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试运行工作, 为保证试运行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运行时间安排
2024年6月3日24时起。
二、试运行范围
(一)机构范围。3家试点医疗机构及其涉及的药品和医用 耗材生产经营(配送)企业(详见附件)。
(二)产品范围。3家试点医疗机构在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采购的全部药品和医用耗材(不包括组套采购的耗材)。
三、试运行工作要求
(一)医疗机构。试运行期间,试点医疗机构登陆医保招采 子系统,核验院内药品目录及对应配送关系、采购价格等信息, 确保与原平台信息保持一致。如发现产品信息错漏数据,及时反 馈,统一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置。试点医疗机构在医保招采子系统上线前可根据各自实际适 量备货,避免平台切换期间订单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影响采购供应 工作开展。试运行期间试点医疗机构应当在医保招采子系统采购 药品,未完结的在途订单,请及时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收 货入库等相关工作。
(二)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与经营(配送)企业。 一是数据 核验。生产经营(配送)企业系统试运行期间登陆医保招采子系 统,分别核验本企业挂网产品配送关系的准确性,如发现产品信 息错漏数据,及时反馈,统一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置。二是开展医 保编码匹配工作。已取得国家医保统一编码的,应在医保招采子 系统“挂网产品对码维护”中进行核对校验,确保无误。
四、注意事项
(一)试点医疗机构提前做好库存评估和备货工作,如医保 招采子系统不能满足采购交易时,及时反馈信息,可在原省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交易,确保临床需求,切勿同时在两个系 统重复下单。
(二)无国家医保统一编码的挂网产品,请相关企业及时在 国家医疗保障局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网址:https://code.nhsa.gov.cn) 中申报挂网产品医保编码,尽快对码工作。
(三)还未在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上服务大厅进行注册认证的企业,应尽快完成系统账号注册认证,确保试点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
(四)试点医疗机构未完结在途订单,请及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收货入库等相关工作。
(五)产品信息变更、申报挂网、体外诊断试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省级统 一 结算和两票制界定等其他业务继续在原平台开展。
五、 问题反馈
医疗机构、生产和配送企业可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 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首页“帮助文档”下载“信息反馈 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jlszczxy0163.com
其他反馈渠道:平台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0575961,0431-80690690,0431-80690691;
生产企业QQ 群:811781996
配送企业QQ 群:758054123
医疗机构 QQ 群:81068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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