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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12月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兵团联审通办申报医用耗材信息审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2 | 浏览次数:

正文:

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保办发〔2024〕1号)、《关于开展自治区和兵团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目前已完成截至2024年12月24日16:00前在国家联审通办平台内申报医用耗材信息的核对工作,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联审通办平台可实时提交申报资料,按照审核时限要求,对本轮审核不通过产品不开展申诉受理工作,企业可根据审核结果按要求补充资料后重新提交申报。已审核通过的结果于即日起执行。

投诉系长期行为,若企业对审核通过产品有异议,可在招采子系统可在系统内的“阳光挂网管理”—“挂网目录投诉”中提出投诉,上传相关资料。 

 附件:1.截至2024年12月24日国家联审通办系统报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信息审核结果

           2.截至2024年12月24日国家联审通办系统报医用耗材(自治区)阳光挂网信息审核结果

 

 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1.截至2024年12月24日国家联审通办系统报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信息审核结果

2.截至2024年12月24日国家联审通办系统报医用耗材(自治区)阳光挂网信息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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