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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医保局关于转发《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省际联盟带量价格联动输液器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5 | 浏览次数:

正文: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市直公立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省际联盟带量价格联动输液器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函〔2025〕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作内容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于2025年4月15日18:00点前进入招采子系统签订购销合同,并于4月30日18:00点前在耗材预付周转金板块进行确认或放弃。

(二)市医保中心于定点医疗机构完成预付周转金确认或放弃预付款操作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付款拨付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医保局按落地文件要求做好本辖区内的周转金预付工作。

(二)请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落地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配送关系确认和购销合同签订以及预付周转金的确认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该批次申请,对于放弃申请的后期不再进行拨付。

(三)市医保中心按时完成周转金预付款的拨付工作。

(四)不尽事宜,请咨询市医保局医药服务价格科。

负责人:何雨宵,联系电话:0775-2835813。

玉林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24日


文件下载:

附件1: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省际联盟带量价格联动输液器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函〔2025〕57号).docx
附件1-1:省际联盟带量价格联动输液器中选结果.xlsx
附件1-2:省际联盟带量价格联动输液器中选产品供应清单.xlsx
附件2:医院端预付周转金操作手册.docx
附件3:管理端预付周转金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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