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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动广东联盟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中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11 | 浏览次数:

摘要:

1、公示及异议时间:12月12日-12月14日

2、电话:0451-87220792  87220728

正文:

相关新冠核酸试剂生产经营企业: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关于联动广东联盟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中选结果”网上信息维护已结束,现对相关新冠核酸试剂中选生产经营企业联动结果(见附件1)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2021年12月12日至2021年12月14日,公示期内接受中选相关生产经营企业申诉及质疑。公示后无异议的直接进行交易,请核酸检测机构遵照执行。

如对价格联动结果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登陆“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按照《网上申诉质疑操作流程》(见附件2)进行网上申诉质疑。申诉质疑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价格截图等三部分材料组成,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纸质申诉质疑材料。申诉质疑企业应对其提供的证明证言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咨询时间及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电话:0451-87220792  87220728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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