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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挂网价格专项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03 | 浏览次数:

正文: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挂网价格,现就开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挂网价格专项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及要求

(一)调整范围

在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挂网的国家组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非中选产品,中选企业未申报或新获批的产品、未中选企业或新获批企业的产品。

(二)调整要求

相关企业须严格落实非中选产品挂网价格高线,调整挂网产品价格不高于高线。非中选产品挂网价格高线请登录招采子系统消息公告处查询。

二、调整时间及方式

(一)调整时间

2026年2月4日至3月15日

(二)调整方式

专项调整期内,请登录招采子系统,按路径“耗材采购管理 - 动态调整管理 - 挂网价格下调”,选择相应产品发起调整,调整后价格在“耗材交易结算 - 公示区”公示3个工作日后生效。

特别提醒:调整价格时请特别注意转换比、包装单位、挂网价格,以防价格填写错误。价格填写错误的,可在公示期发起申诉,申诉成立后可重新发起挂网价格下调。

三、相关情形处理

不接受价格高线的产品,系统将在调整期结束后暂停挂网。企业也可自行申请暂停挂网,操作路径:耗材采购管理 - 动态调整管理 - 暂停挂网申请。

四、业务咨询电话

药械交易部:0531-51778916、51778917(工作日)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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