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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申请材料提交时间:5月13日-5月19日17:00正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推送天津市国家组织第四批、关节接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挂网价格高线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人工晶体和运动医学国采非中选产品挂网价格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类别和价格高线
集采非中选产品的挂网价格不得高于价格高线,具体产品类别和价格高线详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一)现挂网价不高于价格高线的,维持现挂网状态。现挂网价格高于价格高线的,需调整至不高于价格高线,不同意价格调整的暂停网采资格(详见附件2)。
(二)企业同意调整挂网价格至不高于价格高线的,请登录江西省招采管理子系统,进入“网上办事大厅-耗材办事大厅-耗材挂网价格变更”栏目,在“待提交-耗材挂网产品调价列表”界面,系统增加了相关拟调整价格的产品信息,申请原因标注为“国家组织人工晶体和运动医学集采非中选产品价格调整”。企业查看产品明细,申报新挂网价,于5月19日17:00前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材料提交。
(二)临床急需且现有挂网产品无法替代的产品,如医疗机构确有采购需求的,可通过省招采子系统实施备案采购。
(三)暂未挂网的非中选产品,后续在申报挂网时,其挂网价格应符合本通知要求。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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