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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部分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医用耗材接续带量采购审核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0 | 浏览次数:

摘要:

公示时间:9月20日-9月26日17:00

正文:

各相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部分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医用耗材接续带量采购的公告(一)》有关工作要求,我中心已完成企业及产品申报信息的审核工作,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如相关企业对公示的信息有异议,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综合服务”模块,进入“申投诉管理-耗材产品质疑”,选择相应产品,填写申投诉信息。

信息公示时间:2024年9月20日-9月26日17:00

申(投)诉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17:00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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