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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集中带量采购第二、三采购期协议签订的友情提醒
发布日期:2025-07-23 | 浏览次数:

正文:

各相关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3〕19号)工作安排,现开展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第二、三采购期协议签订工作。

  请相关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于7月23日至7月28日通过江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耗材招采管理——带量采购——协议管理),选择“国家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第三批)-第二、三采购期”签署协议。

  江苏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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