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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接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9 | 浏览次数:

正文: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苏黔省际联盟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接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选产品

冠脉药物球囊类接续采购中选产品清单见附件。

二、执行时间

2024年5月20日—2026年12月31日。

三、中选产品信息确认

中选产品在贵州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fuwu.pubs.ylbzj.guizhou.gov.cn/hsa-pass-hallEnter/index.html#/)(以下简称“系统”)执行。

中选产品未在系统挂网的,中选企业通过登录系统-业务导航-流程指引-耗材挂网数据管理-耗材挂网确认步骤进行挂网确认。已在系统挂网的耗材在执行初始日起,将由系统自动调整项目及价格,企业无需进行操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应通过贵州医疗保障公众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进行交易,不得线下采购中选品种。

(二)中选企业是生产、供应、配送的第一责任人,采购周期内,中选企业必须保证中选产品的配送覆盖全部采购主体并及时保质、足量供应。生产企业要加快与配送企业在招采子系统搭建配送关系,以确保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需求。

(三)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使用中选品种,确保任务量的完成。在协议周期内提前完成协议采购量的,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采购与供应,直至采购周期满。

(四)医疗机构不得变相或以SPD供应商名义收取配送企业其他费用。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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