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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机构完善信息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9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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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预通知》(医保发〔2022〕125号)和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现就参加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机构的信息完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与医疗机构范围

    所有开展口腔种植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动员非公立医疗机构积极参加。卫健部门批准执业但未开展业务的医疗机构如计划开展种植牙业务,也应进行信息登记。

    二、工作内容

    各市医疗保障局核实辖区内医疗机构信息,在完善汇总后将《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机构信息登记表》盖章扫描后,连同电子版发到我中心信息技术科邮箱。中心将依据信息登记表对参与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但未领取省招采平台账户的医疗机构发放账户,便于开展后续的报量和采购工作。

    发送日期:2022年10月12日前

    邮箱地址:sx5271189@163.com

    三、登记表填报说明

    (一)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如医疗机构尚未领取省平台耗材用户名,该项目可以为空。

    (二)表格内已有信息请再次核实是否准确,医疗机构名称需要与医疗机构许可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中的机构名称相符。

    (三)“医疗机构等级”列请填写“一级、二级、三级、未定级”。

    (四)“医疗机构类型”列请填写“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非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

 

    附件: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机构信息登记表(通过OA下发)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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