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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卫生部补充通知 |
致相关单位: 凡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发下列文件范畴的供应商,可参加2008年度卫生部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增补工作。届时,需提供:1.原医疗器械注册证书;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开具的受理通知书;3.供应商承诺函。 特此通知。 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 二○一○年三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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